南阳医专二附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阅读量:2870字号调整:

南阳医专二附院根据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范围和内容 

南阳医专二附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采购代理机构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从事相关招标代理业务,且成立3年以上。

2、采购代理机构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拟派本项目的采购代理专业人员人数应不少于4人(需提供政府采购或招标采购等培训证书及身份证)。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都不得在本项目遴选中同时参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之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遴选公告发布日期。

三、采购代理费控制价(含专家费)

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上限标准

四、报名及参选文件的递交

1、报名及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7 6 —2021年7  15日。

备注: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南阳市天冠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门诊楼四楼信息科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参选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材料、招标代理费报价函(格式自拟)、项目招标方案、无违法承诺、保密承诺、荣誉证明、信用证明等。上述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荣誉证明、信用证明业绩材料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须为原件,但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资料由各招标机构自行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五、遴选程序

(一)成立小组。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由本院信息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遴选评审小组。

(二)信用审核。报名结束后,招标领导小组将集中对所有报名代理机构进行信用审核,审核通过单位招标人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三)项目评审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报名结束后,项目遴选评审小组结合招标人的招标要求,对参与遴选且通过信用审核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评审时各采购代理无须到场)

2、方式:遴选评审小组通过内部比选及资格审查,分别从公司概况、资质、主要代理业绩、招标方案、信誉承诺与保障、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设定的《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表》(附件)对各公司给予评分、汇总。依据考核得分结果,确定最高分为中标人。如有两家及以上采购代理机构最高分数相等,则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

(四)签订合同。遴选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与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委托代理范围、期限、职责和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按照其投标标书约定执行。

(五)方案编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规格与技术标准、招标方式、投标人资质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的时间安排、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时间等。

六、其他事项

1、被选定排名第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代理业务的,该代理机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所有项目采购代理活动。本次采购代理业务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通知排名第二的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第二名无理由放弃,顺延第三名签订合同,同时第二名6个月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2、本公告解释权归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老师

    电    话:0377-83971177

 

2021 07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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